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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Asset Management

稳金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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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计划名称

国开证券稳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本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

稳金2

集合计划代码

产品代码:GKWJ1702

投资目标

在保证集合计划资产低风险、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开放期、封闭期

本集合计划封闭管理,不设开放期。

推广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方式

在推广期内,资产委托人在工作日内可在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推广机构指定的营业场所办理参与本集合计划。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发行公告为准,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在本集合计划满足成立条件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推广期,并及时向资产委托人披露。

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的投资对象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债券型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资产,是证券投资产品中低风险等级品种,可以满足风险承受能力类型为保守型、稳健型和积极型的投资者需求。

管理人自有资金

本集合计划无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业绩比较基准由管理人公告确定。管理人特别声明,本集合计划项下的业绩比较基准并非管理人对委托人实际收益所做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仅供参考。

投资范围及比例

1.投资范围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可转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混合资本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永续中票、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CD)、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基金A类份额、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以上债券的主体或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

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含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

2.资产配置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值占计划委托资产净值比例0-140%

现金类资产市值占计划委托资产净值比例0-100%

债券正回购金额占委托资产净值的0-40%

目标规模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发行规模上限为10亿份。

存续期限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期限为6个月,经管理人、托管人、委托人共同协商后,本计划可展期。

单位面值及推广期参与价格

1.00元。

最低参与金额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参与和退出的原则

1.参与的原则

1)在推广期内,委托人以集合计划的面值(1.00 /份额)参与。

2)采用金额参与的方式,即以参与金额申请。

3)在推广期内,当集合计划募集或参与规模接近或达到约定的规模上限时,管理人将自次日起暂停接受参与申请。

4)若出现超额募集情况,本集合计划将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超额募集控制措施对委托人的参与进行确认。

2.退出原则

1)退出时间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管理人不接受委托人的退出申请。

2)退出费用

   本集合计划无退出费。

收益分配规则

   1.同等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集合计划份额在运作期内的收益分配日以管理人公告为准。收益分配时,若RR0,则委托人享有的年化收益率为R0+R-R0*20%;若R≤R0,即委托人分配的收益折算的年化收益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则委托人享有的年化收益率为R

   3.管理人有权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在管理人网站上进行公告,无需履行合同变更程序。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种费率

1.认购/申购参与费:0%

2.退出费:0%

3.管理费:0.30%/年。

4.托管费:0.03%/年。

5.运营服务费:0.03%/年。

业绩报酬

1.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或终止时计提业绩报酬,若委托人持有份额的年化收益率R小于或等于业绩比较基准R0(业绩比较基准R0以资管合同附件一《委托人参与申请表》约定为准),管理人不提前业绩报酬;若年化收益率R大于业绩比较基准R0,则管理人对集合计划份额提取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部分的80%作为业绩报酬。,业绩报酬从分红金额或清算资产中扣除。

年化收益率R的计算公式如下:

R=P-1*365/D*100%

P为集合计划到期终止日的份额累计净值;

D为管理人管理集合计划的实际天数。

2.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1)若R≤R0,则管理人提取的业绩报酬G=0

2)若RR0,则管理人提取的业绩报酬G= K*1*R-R0*80%*D/365

K=提取业绩报酬的份额

管理人在集合计划到期终止时,计算并支付业绩报酬,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款指令,托管人收到指令后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业绩报酬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不计入业绩报酬,由此带来的收益归入集合计划资产。